8月20日,錦龍股份披露了關于控股子公司中山證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宣布兩個月前預告的中山證券監管措施正式落地。事涉“四宗罪”,中山證券部分業務被監管暫停一年。就在前一天,錦龍股份剛剛因違反《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在公司部分業務被按“暫停鍵”、控股股東遭立案調查的陰霾之下,中山證券前路如何走也畫下問號。
多項業務被暫停
此次中山證券涉及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層面,包括1名董事不具備高管任職資格,未履行公司規定程序擅自改變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審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亂,未按規定向監事會報告、人員薪酬管理不完善、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與內部管理問題。
由此,深圳證監局決定,自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暫停中山證券新增資管產品備案,暫停新增資本消耗型業務(含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融券業務、自營業務、需要跟投或包銷的承銷保薦業務),暫停以自有資金或資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對手方交易,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
“該項處罰對中山證券資本型業務的開展影響較大,不得新增資管產品,將直接約束資管業務的發展,直接削弱其市場競爭地位。”券商投行從業人士何南野如是說。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財務與金融系教授孟慶斌進一步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資本消耗型等部分業務被暫停一年,對于該公司收入影響很大,同時聲譽受損的影響更嚴重,一旦聲譽不好,拓展客源就受到重要影響,業務擴張就成為了大問題,后續公司需要在風險業務展業上更加謹慎。
北京商報記者就被暫停部分業務對公司有何影響、整改進展、業務發展規劃等問題采訪中山證券,但截至發稿未獲得回復。
控股股東遭立案調查
在中山證券公司治理及內部管理等問題暴露之際,其控股股東也陷入泥潭。8月19日晚間,錦龍股份發布關于收到立案調查通知書的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不過公告中未披露具體違反了哪項規定。
據了解,錦龍股份持有中山證券70.96%股權,為該公司控股股東,此外錦龍股份還持有東莞證券40%股份。值得一提的是,錦龍股份證券公司股東資質等問題一度被市場詬病。為了解決資產負債率高企以及證券公司控股股東資質等問題,錦龍股份在近期正謀求定增“補血”。8月4日,錦龍股份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5.5608億元人民幣。
但需注意的是,錦龍股份本次定增發行對象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朱鳳廉,其同時也是該公司實控人楊志茂的配偶。楊志茂以及公司現控股股東東莞市新世紀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擬放棄相關表決權。若放棄表決權生效,定增完成后,朱鳳廉將持有錦龍股份34.15%的股份,進而導致該公司實控人和控股股東變更。對于此次定增,深交所曾下發關注函要求對相關事項進行核查、作出說明,不過錦龍股份已兩度申請延期回復,最近一次申請延長至8月25日。
有分析人士稱,放棄表決權以及變更實控人的操作或違反證券公司股權管理的相關規定。北京商報記者就具體違反了哪項規定嘗試采訪錦龍股份,但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復。
穩定發展難度大
這邊因違反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另一邊,錦龍股份與中山證券管理層間的矛盾如何解決也未有定音。今年7月,因不滿子公司治理、內控不善等問題,錦龍股份向包括中山證券董事長在內的4名高管公開“發難”,要求提請中山證券召開臨時股東會要求管理層“換血”。截至目前,錦龍股份還未發布有關中山證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公告。
錦龍股份的“罷免提案”也曾引起業內質疑,是否不利于中山證券管理層穩定,違反監管規定?如今,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中山證券相關管理層是否能得以保全?
何南野認為,控股股東此前要求股東會對中山證券管理層進行調整,雖沒有后續,但足以說明目前中山證券內部關系是不穩定的,控股股東被罰,可能有利于當下管理層的穩定。“在立案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一般來說,控股股東不會再要求中山證券高層換血。”
近年間,中山證券債券承銷等業務業績突出但頻收罰單,給業內一種展業激進、風控不足的印象。“由于前后臺相互制衡機制失效,相關高管人員片面追求‘短平快’且評級較低的債券業務,弱化風控內核,導致中山證券債券業務因內控不完善、防范利益沖突機制不到位等問題,連續被證券監管機構采取監管措施。”錦龍股份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曾如是說。
伴隨著部分業務被按下“暫停鍵”,控股股東深陷泥潭,與其矛盾未能調和,中山證券前路通向何方也頗受市場關注。對于中山證券應當如何穩定自身經營,何南野對北京商報記者指出,中山證券要想實現穩定發展,首先還是得協調好與控股股東及其他股東的關系,只有獲得股東的大力支持,后續發展才有更大的動力;二是要對內部治理進行全面梳理,加速合法合規步伐;三是管理層要更加穩健,要立足長遠,做好公司的頂層規劃,帶領公司實現小步快跑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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