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企業的收費行為,維護廣大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9月9日,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區發展改革委、區住建局等單位聯合召開物業服務收費政策提醒會。對物業公司公共能耗費與電梯運行費收費行為做出進一步規范。
目前,江都區物業服務企業對公共能耗費和電梯運行費實施代收代支管理形式,采取物業服務企業自主測算標準,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物業服務委托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業主預收。由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在一些小區公共能耗費和電梯運行費的單獨列賬、定期公示等規定方面執行不嚴格,公共水電費和電梯電費的分攤、結余和使用情況不透明,造成有關公共能耗費和電梯運行費舉報投訴較多,矛盾凸顯。
根據揚州市市監局、揚州市發展改革委、揚州市住建局聯合發文《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能耗費和電梯運行費收費行為的通知》,會議強調,各物業企業一要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定期公示。二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三要主動整改存在問題。
為確保此次規范工作取得實效,今年12月份,江都區市監局將聯合區發展改革委和住建局開展整治工作,重點檢查2021年度公共能耗費和電梯運行費收支和公示情況。一旦發現物業服務企業對存在的問題拒不整改,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并通過納入信用管理系統及新聞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懲戒,切實達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丁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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