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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8月1號收到被湖南省溆浦縣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賬戶通知,但之前并未收到任何裁定書,打預留的電話均無人接聽,根本沒有收到過任何裁決書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所在地法院提起,當地人民法院無執行保全管轄權,現要求貴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費支付限制,
以下為支付限制信息,文中所有電話均無法接通
根據您的描述,我已了解到您的問題,依據法律規定及有權機關:湖南省溆浦縣人民法院的要求,當前賬戶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問請聯系執法機關咨詢。執法機關提供的聯系電話:0745-3323071、0745-3331021、0745-3331026、0745-3331019,文書編號:(2023)湘1224財保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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