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甘肅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和實施進度的核查意見
(資料圖)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保薦機構”)作為甘肅
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甘肅能化”或“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券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號——保薦業務》等相關規定履行持續督導職責,對甘肅能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調整項目投資總額和實施進度的事項進行了審慎的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771 號)核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通過公開發行方式,發行了 2,800 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面值 100 元/張,
共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2,800,000,000.00 元,用于靖遠煤電清潔高效氣化氣綜合
利用(搬遷改造)項目一期(以下簡稱“氣化氣項目一期”或“募投項目”)。
扣除承銷及保薦費、律師費用、會計師費用、資信評級費用、發行手續費、信息
披露費等其他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 30,688,301.89 元(不含稅),本次發行實際募
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2,769,311,698.11 元。
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人民幣 2,800,000,000.00 元,扣除發
行的承銷及保薦費用人民幣 29,499,600.00 元(含稅),實際收到可轉換公司債券募
集資金人民幣 2,770,500,400.00 元。該項募集資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到
位,已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大信驗字【2020】第
構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并與項目公司、專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
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實施情況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具體實施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募集資金凈額 募集資金余額
合計 338,518.89 276,931.17 110,158.85
注:上述募集資金余額不包含用于現金管理的募集資金合計 8 億元。
三、本次調整情況
(一)本次調整的內容
根據氣化氣項目實際情況,公司擬將氣化氣項目二期工程投資部分支出調整
至一期工程,包括二期工程概算列支的部分土地使用費、土建支出、氫氣充裝站
建設支出、總圖運輸工程支出、項目建設管理費、工程聯合試運轉費、基本預備
費等內容。
經測算,擬調整至氣化氣項目一期工程概算投資金額為 15,152.42 萬元。本
次調整僅涉及調增募投項目投資總額,調增部分不涉及使用募集資金,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調整前 調整后
項目名稱 建設內容 擬使用募集 擬使用募集
投資總額 投資總額
資金 資金
氣化氣項 一期原有投資概算 338,518.89 276,931.17 338,518.89 276,931.17
目一期 新增投資概算 - - 15,152.42 -
合計 338,518.89 276,931.17 353,671.31 276,931.17
調整前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 調整后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
項目名稱
態日期 態日期
氣化氣項目一期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二)本次調整的原因
靖遠煤電清潔高效氣化氣綜合利用(搬遷改造)項目可研報告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編制、2020 年 4 月定稿,基礎工程設計概算于 2021 年 4 月完成編制。開
工建設兩年來,項目部分單元建設條件發生變化,根據項目建設實際需要,為了
優化建設流程工藝,節約建設成本提高效率,將項目二期工程概算中部分公用工
程調整至一期工程概算。其次,自 2020 年以來,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募
投項目非 EPC 單元、凈化合成單元及離心壓縮機設計人員居家辦公期間無法正
常使用部分設計軟件,設備工程圖無法按時完成設計,項目詳細工程設計進度拖
后,設備重量等關鍵參數的缺失造成設備采購、土建工程招標等后續工作延期,
管控期間部分材料、土建施工人員無法及時進場,造成項目進度推后,因此對靖
遠煤電清潔高效氣化氣綜合利用(搬遷改造)項目工程概算結構和一期工程預定
可使用狀態的日期進行調整。
本次調整后,氣化氣項目一、二期工程合計概算總額不會發生變化,項目可
行性不會發生變化,項目公司靖遠煤業集團劉化化工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不會發生
變化,且本次項目工程概算結構調整,項目一期工程調增不使用公司可轉債募集
資金,不涉及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項目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靖遠煤電清潔高效氣化氣綜合利用(搬遷改造)項目概算結構和一期
工程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進行調整,不涉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方式等事
項變更,本次調整符合項目建設需要,有利于節約項目建設成本提高效率,加快
募投項目建設進度,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項目調整事項履行的內部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調整氣化氣項目工程概算等事項的議案》,同意將氣化氣項目一期工程的
投資總額調增至 353,671.31 萬元,將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調整為 2023
年 10 月 31 日,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開第十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
于調整氣化氣項目工程概算等事項的議案》,同意將氣化氣項目一期工程的投資
總額調增至 353,671.31 萬元,將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調整為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募投項目調整事項無需經過股東大會審議。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審核了公司董事會會議資料、會議審議結果、監事會會議資料、會
議審議結果、獨立董事意見,本保薦機構認為:調整氣化氣項目一期投資總額和
實施進度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
意見,無需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
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證券對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和實施進度事項無
異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甘肅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調整募
投項目投資總額和實施進度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李澤由 李 寧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