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高德紅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
(相關資料圖)
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武漢高德紅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在參加會
議且查閱有關規定并聽取董事會介紹后,基于個人獨立判斷,對公司董事會聘任
高級管理人員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黃軼芳先生、陳麗玲女士、黃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
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認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的處罰及懲戒,亦不屬于失信被
執行人。上述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符合職位要求。
的規定,合法、有效。
的上市公司相關人員的任職資格,具備履行相關職責所需的工作經驗,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的條
件。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聘任張燕女士為總經理,蘇偉先生、侯建軍先生
為常務副總經理,黃建忠先生、柳國普先生、黃晟先生為副總經理,黃軼芳先生
為公司財務總監,陳麗玲女士為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
獨立董事簽名:文灝 張慧德 郭東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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