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
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為東易日
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的獨立董事,
基于每個人客觀、獨立判斷的立場,在審議有關議案并仔細閱讀公司提供的資料
后,現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取得一定的銀行授信額度有利于保障公司業務發展對資
金的需求,從而為公司保持持續穩定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公司生產經營情
況正常,具有足夠的償債能力,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向銀行
申請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授權董事長陳輝先生全權代表公
司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內的一切授信文件。
獨立董事:陳磊、彭雪峰、王承遠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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